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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国,“辣味烧头尾”是一道菜,取的是鱼的头和尾;“红烧中段”是另一道菜,取的是鱼的躯干。一条鱼的问题,就这样各取所需地解决了。

最近,我的声乐老师要搬家了。她在北京城里租住了几年的房子要涨价,而且涨得不少,她只好住到远郊区去。想起一年前人们都吵着说买不起房的那阵子,房租倒是还正常,一度被专家们算计,说租售比是1:300什么的,租房最合算。一年后,北京的楼市有了各种规定,不让随便买了,算是从头开始治了,可惜没治尾,结果,“刚需”们仍然是买不起房子,而“非刚需”们连房子都租不起了。什么时候,我们的政策不再殃及池鱼,伤到老百姓呢?

如果真的像古人所说“治大国如烹小鲜”的话,咱这儿的楼市早就该好好的了,居者有其屋,租者有其屋,增值者有其产,其乐融融。

前些年,全国各大中小城市,疯狂丢井盖,所有的金属制井盖都可能在一夜之间被盗,清晨起来,马路上大大小小的黑窟窿,害得自行车人仰马翻,汽车索性就卡在其中当了路标。后来各级政府想了不少办法,最聪明的办法就是两个:一是从头治理,把金属的井盖改成水泥混合制品;二是从尾治理,抓那些敢收金属井盖的回收者。两头一卡,虽然没有直接制裁偷盗者,但是也“狼狼”地打击了这种行为。

还有禁毒,也是如此。两头卡,一是从头搞,到境外搞替代种植,大把的银子扔在那边,改善那边人民的生活,帮助他们种植蔬菜水果玉米橡胶等其他经济作物,使他们不再依靠种植鸦片过日子,同时也省去了这边相当数量的用来缉毒的银两;二是堵住尾,这边严防死守,才能奏效。

这么多例子,各地政府不会不懂得,可能是不容易下这个决心吧。楼市的尾巴在哪里?不就是卖吗?你下个规定,卖二手房的,在不同年内,不得超出原房价的百分之三、五、八;五年一个级次,十年又一个级次……那么,那边卖新房的人,你就不用多管,他爱卖多高都没关系,只要有人买,那才是真正的“刚需”。如果少人买了,他自然会降价。相信大部分刚需会去买二手房,而那些囤积房子哄抬房价的人,自然会减少,房子赚不了大钱了,他买来做甚?不如去哄抬金价喽!

对于那些辗转了多个地方做官,在每个地方都有房产的官员们来说,这是很吃亏的。那么,官员们想不想真的降低房价呢?如果不是真想,那就算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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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健

胡健

119篇文章 10年前更新

作家。曾任新闻记者、杂志主编、主持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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